{{ $t('FEZ002') }} 課務組|
一、依臺北市教育111標竿學校評選及獎勵要點辦理。
二、臺北教育111標竿學校評選採線上報名作業,請於110年9月 1日(星期三)至9月10日(星期五)止,逕至臺北教育111標竿 學校評選網站(https://e111.tiec.tp.edu.tw/index)申請報名。
三、旨案重要期程如下(如有異動,即時公告於「臺北教育111 標竿學校評選網」
(一)初審結果公告:預定於110年9月30日(星期四)前。
(二)複審實地訪視:預定於110年10月18日(星期一)至11月3 日(星期三),視進入複審件數,彈性調整訪視期間。
(三)複審暨決審結果公告:預定於110年11月中旬。
(四)頒獎典禮:預定於110年12月11日(星期六)。
四、旨述申請作業須知編輯電子檔,請逕至「臺北教育 111標竿學校評選網」下載參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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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1-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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