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網頁之主要內容區位置
::: 臺北市立信義國民中學

公告彙整

轉知「臺北市政府秘書處協助社會團體及各級學校辦理或參加國際會議活動處理原則」自中華民國110 年1月1日廢止

{{ $t('FEZ002') }} 文書組|

一、轉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函轉臺北市政府秘書處「臺北市政府秘書處協助社會團體及各級學校辦理或參加國際會議活動處理原則」自中華民國110 年1月1日廢止。

二、依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9年11月19日北市教綜字第1093106856號函辦理。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14') }} Invalid date|

{{ $t('FEZ005') }} 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