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PQUYK113
{{ $t('FEZ002') }} 衛生組|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8年1月7日臺教綜(五)字第1080001017號函 辦理。
二、為共同防堵非洲豬瘟入侵我國,請加強宣導「不自國外 攜帶肉類產品入境」、「不自國外網購肉類產品寄送臺灣 」、「不到國外畜牧場所參觀」、「攜帶肉類產品入境最 高處100萬元罰鍰」、「跨境網購肉類產品可處7年以下有 期徒刑併科300萬元以下罰金」等相關重點防疫訊息。
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已建置「非洲豬瘟資訊專區」網站 (http://asf.baphiq.gov.tw/),針對民眾疑慮業 建置FQA專區,請協助提供教職員工及家長,以提升全 民防疫意識。
四、教育部業於107年12月25日邀請行政院農業 委員會及專家至國立教育廣播電臺宣導豬瘟防疫事項, 並 將專訪錄音檔放置於本部電子報(https://epaper.ed u.t w/index.aspx)教育開講/「防止非洲豬瘟入侵,我們可以作什麼」等宣導,可至網站上瀏覽相關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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