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RRCMI101
{{ $t('FEZ002') }} 資訊組|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辦理教師參與行政訓練作業原則辦理。
二、為使教育政策制訂及教育行政工作之推展,更符合學校教育環境現況,
請貴校於公開會議轉知所屬服務滿3年之合格教師(本局將優先遴薦調
訓候用校長或主任),如有意願於107學年度至本局資訊教育科參與行
政訓練,請於107年4月30日(星期一)前傳送「參與行政訓練申請表」
等相關資料至本局資訊教育科黃瑩甄股長收,電子信箱(edu_ict.20@
mail.taipei.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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