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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2') }} 體育組|
南投縣政府辦理105年「萬人泳渡 擁抱廉政」有獎徵答活動,歡迎踴躍參加。
| 一、 | 為辦理本活動,本府蒐集、處理或利用您的識別類(姓名、手機號碼、E-mail等)個人資料時,皆以尊重您的權益為基礎,並遵守中華民國「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 |
| 二、 | 您的個人資料原則上僅會以電子檔或紙本形式,供本府做為辦理本活動之處理或利用。 |
| 三、 | 您可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以書面通知本府政風處(54001南投市中興路660號),就所提供的個人資料請求行使下列權利: |
| 1、 | 查詢或請求閱覽。 |
| 2、 | 請求製給複製本。 |
| 3、 | 請求補充或更正。 |
| 4、 |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
| 5、 | 請求刪除。 |
| 四、 | 您可以自由選擇是否提供您的個人資料,若您選擇不提供個人資料或提供不完全時,本府將無法進行必要之處理作業,致無法讓您參加本活動。 |
| 五、 | 當您參加本活動並提供個人資料時,即視為您已瞭解上述相關內容,並同意本府蒐集、處理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作為抽獎、通知得獎者以及獎品領取與寄送之憑據。 |
| 六、 | 參加者若為未成年人,並請您的家長(或監護人)閱讀、瞭解並同意本點之各項聲明。當您參加本活動時,即表示您的家長(或監護人)已為閱讀、瞭解及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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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政府105年「萬人泳渡擁抱廉政」網際網路有獎徵答活動要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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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壹、 | 目的: |
| 為端正政風,確立公職人員清廉之作為,並促進民眾參與政府施政監督,爰以「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及「公務員廉政倫理規 範」等陽光法案為主軸,結合本縣日月潭萬人泳渡嘉年華會,舉辦本有獎徵答活動,以達成「乾淨政府全民向廉」之目標。 | |
| 貳、 | 辦理單位:南投縣政府 |
| 叁、 | 活動作法: |
| 一、 | 對象: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中華民國國民。 |
| 二、 | 日期: |
| (一) | 活動日期:民國105年6月20日起至8月21日止。 |
| (二) | 抽獎時間:暫訂於本縣2016日月潭國際萬人泳渡嘉年華活動記者會公開抽獎,並廣邀媒體見證,以昭公信(預計為民國105年8月下旬)。 |
| 三、 | 實施方式: |
| (一) | 於本府官網藉活潑之網路遊戲模式實施作答,隨機篩選題目,全答對者,即可參加抽獎。 |
| (二) | 題庫以「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及「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內容為主。 |
| (三) | 活動獎項計南投傳奇獎1名、萬人泳渡獎2名、擁抱廉政獎3名、陽光普照獎10名、鴻運當投獎20名,計36名。 |
| (四) | 獎項如遇停產,得更換為同等值或同類之產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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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政府105年「萬人泳渡擁抱廉政」網際網路有獎徵答活動參加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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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參加對象: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中華民國國民。 |
| 二、 | 題庫以「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及「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內容為主。 |
| 三、 | 活動時間自民國105年6月20日至8月21日止,請參加者進入南投縣政府官網(http://www.nantou.gov.tw/big5/index.asp)點選「萬人泳渡擁抱廉政」圖示,依照電腦動畫遊戲方式指引作答,電腦將隨機篩選題目,答對者可進行下一題,答錯者,電腦將給予提示,全數答對者,得在網站上留下個人基本資料與聯繫方式,參加抽獎活動(每人限參加一次)。 |
| 四、 | 參加活動者應提供真實姓名、身分證字號、地址、電話、年齡層及職業等資料,且無偽、冒用他人個人資料情事,以作為主辦單位辦理抽獎、聯繫、寄發得獎人獎品 及申報所得扣繳憑單之用。參與本活動之個人資料,如涉及個人資料保護等事項者,由南投縣政府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
| 五、 | 獎項:計有「APPLE iPad air2」平板電腦等5項。 |
| (一) | 南投傳奇獎:一名,「APPLE iPad air2」平板電腦乙台。 |
| (二) | 萬人泳渡獎:二名,各獲得「APPLE WATCH」手錶乙支。 |
| (三) | 擁抱廉政獎:三名,各獲得捷安特「摺疊式腳踏車」乙台。 |
| (四) | 陽光普照獎:十名,各獲得隨身硬碟乙台。 |
| (五) | 鴻運當投獎:二十名,各獲得美式咖啡機乙台 |
| (六) | 以上獎品如遇停產,本府有更換等值或同類之獎品之權利。 |
| 六、 | 抽獎: |
| (一) | 日期:配合南投縣政府2016日月潭國際萬人泳渡嘉年華活動記者會舉辦抽獎(預訂為105年8月下旬)。 |
| (二) | 方式:採電腦隨機抽取方式抽獎,每位參加者得獎一次為限。 |
| (三) | 得獎名單:電腦抽獎現場立即公布,並於抽獎結束後在本活動相關單位網站公布得獎名單。 |
| (四) | 獎品領取方式: |
| 1. | 除捷安特「摺疊式腳踏車」郵寄提貨券,並由廠商協助得獎者到住處附近門市交車外,其餘獎項以郵寄方式寄達。 |
| 2. | 得獎人於收到得獎通知後,應於規定期限內填妥「兌獎領據」並簽名或蓋得獎人印章,連同「身分證影本」(未領有身分證者,應附戶口名簿影本) ,並以掛號郵寄至54001 南投市中興路660號,信封外請書寫「南投縣政府政風處財產申報科收」,以郵戳為憑。 |
| 3. | 本府於收到得獎人兌獎領據和身分證(或戶口名簿)影本後,將核對得獎人在活動網站登錄之個人資料(姓名、身份證字號、聯絡電話、通訊地址、電子郵件信箱等),倘資料相符,將於收件一個月內寄出獎品,獎品寄送範圍僅限中華民國境內。 |
| 4. | 得獎人未於通知規定期限前以掛號寄出兌獎領據及身分證(或戶口名簿)影本、兌獎領據未簽名或蓋章或活動網站登錄的個人資料與身分證(或戶口名簿)資料不符 者,均視同放棄得獎資格。通訊地址、聯絡電話或身分不明致本府無法通知,或通訊地址在非中華民國境內者,亦同。 |
| 七、 | 注意事項: |
| (一) | 依所得稅法規定,得獎人應依稅法相關規定申報所得,本活動屬競技競賽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與,稅率為10%,惟中獎金額超過2萬元者,應於領獎同時預繳10%之稅金。 |
| (二) | 得獎者,本府將開立扣繳憑單,供得獎人申報105年度綜合所得稅。 |
| (三) | 獎品以實物為準,不得折抵現金。 |
| (四) | 本活動說明及注意事項均載明於活動網頁中,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視為已詳閱並同意接受本活動說明及注意事項之規範,如有違反者,本府得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法律相關權利。 |
| (五) | 被取消或視同放棄得獎資格之獎項,本府不另辦理抽獎。 |
| (六) | 有關參與本活動之個人資料,如涉及個人資料保護等事項者,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
| (七) |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由本府解釋之,本府並有變更或停止辦理本活動之權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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