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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信義國民中學

最新消息

有關「高級中等學校辦理國民中學技藝技能優良學生甄審入學實施要點」(下稱該要點)第5點第2款所稱其他國際性特殊技藝技能競賽是否涵括機器人競賽,詳如說明.

{{ $t('FEZ001') }} KHMVP105

{{ $t('FEZ002') }} 註冊組|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4年11月3日臺教國署高字

第1040126743號函辦理。
二、國教署於104年7月23日召開「高級中等學校辦理國民中學
技藝技能優良學生甄審入學實施要點」第3次研修會議,
會議決議略以:本署於103年1月27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300
07799B號令修正發布之該要點第4點第1款第1目甲類第(5)
規定國際性特殊技藝技能競賽之認定,俟技術及職業教育
法第15條第3項授權訂定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推動教師
及學生取得證照及參與技藝競賽獎勵辦法」(下稱本辦法)
發布後,自105學年度起各就學區認定是類競賽即依本辦法
辦理。三、教育部104年10月27日臺教技(一)字第1040146882號函稱
,本辦法第5條所定義之技藝競賽範圍,係依「辦理機構」
、「辦理地點」及參賽成員來源之「國家或地區數」標準
界定如下:
(一)政府機關舉辦之全國性或國際性技藝技能競賽。
(二)公私立機構或外國政府所舉辦,最近三年平均參賽國家
或地區數在10個以上之國際性技藝技能競賽。
(三)其他經學校主管機關認定應鼓勵師生參與之技藝技能競
賽。
四、綜上,有關「機器人競賽」是否符合該要點第5點第2款謂
稱之其他國際性特殊技藝技能競賽,因該競賽項目、種類
繁雜,請各校辦理技藝優良甄審入學學生資格審查及積分
核算時,依據上開標準視「機器人競賽」之辦理機構、地
點及參賽國家或地區數等認定。
五、請各國中適時宣導周知,以維學生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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