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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2') }} 體育組|
臺北市105學年度推動足球運動計畫-樂樂足球教師研習
一、依 據:
(一)教育部體育署『SH150方案』、『國中小學生普及化運動計畫』。
(二)臺北市學生運動健康150 (SH150) 實施計畫。
二、計畫目標:
(一)培養國民小學樂樂足球教學人才,配合體育課程暨班級活動,以安全、趣味、易學之樂樂足球趣味競賽為媒介,建立學生良好運動習慣、促進學童身體健康、增強體適能。
(二)鼓勵教師參與樂樂足球趣味競賽活動並編撰相關教材,增加體育課程內容,提升小朋友學習成效。
(三)強化校園團隊精神凝聚力,以班級為單位參與學校活動,落實普及化運動之精神,並推派代表隊參加本市樂樂足球賽。
三、組 織:
(一)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二)承辦單位:臺北市文山區明道國民小學。
四、研習時間及地點:
(一)研習時間:105年1月23日(週一)及1月24日(週二),分2梯次辦理(每梯次一天)
(二)研習地點:臺北市文山區明道國民小學活動中心。
五、課程規劃:
(一)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規劃研議相關教材及課程內容,由承辦單位敦聘講師及助理講師,並編篡研習手冊。
(二)研習會課程表如附件。
六、參加對象:
(一)臺北市公私立國小現職教師,優先錄取。
(二)臺北市公私立國、高中職現職教師及代理教師。
七、報名方式:
(一)每梯次研習人數40名,共辦理2梯次。
(二)請至「臺北市教師在職研習網」 ( http://insc.tp.edu.tw/index/DefBod.aspx ) 報名。
(四)聯 絡 人:臺北市文山區明道國民小學『學務處體育組長 陳錫智』。
聯絡方式:02-2939-2821 轉 49。
八、獎勵辦法:
(一)全程參加研習會學員,核予6小時研習時數。
(二)辦理研習會相關人員,得依相關規定辦理敘獎。
九、經費:由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相關經費辦理。
十、附則:
(一) 參加學員及辦理研習活動相關人員,請原服務單位核予公假出席。
(二)參加學員於研習期間請自備運動服裝及運動鞋。
(三) 因天候、場地及不可抗拒之外力因素,辦理單位有權決定調整活動時間及地點。
(四) 參加學員午餐由承辦單位統籌辦理。
十一、本計畫呈送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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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 程 時 間 |
課 程 內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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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0~09:05 |
學員報到、領取相關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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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09:10 |
研習活動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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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0~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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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樂足球簡介及規則說明 (實務示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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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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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場實務訓練 (足球控、盤、傳球基本技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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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11:20 |
茶 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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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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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場實務訓練 (中、低年級保齡足球教學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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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0~13:10 |
午 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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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0~14:00 |
規則詮釋及競賽執行 (實務示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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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0~15:00 |
球場實務訓練 (趣味競賽教學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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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15:10 |
茶 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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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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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場實務訓練 (如何規劃班級教學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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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 |
賦 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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